外汇局允许境外机构人民币债券融资购汇汇出

时间:2008-07-03 15:28:16  稿件来源:  责任编辑:
    为促进国际收支平衡,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年将继续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,并严格外汇资金流入管理,将配合相关部门,允许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融资后购汇汇出,研究开展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股票。

    外汇局在昨日公布的《2007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》中透露了上述信息。报告指出,今年将取消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来源审查,研究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政策;继续支持通过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渠道对外投资,扩大主体范围、投资额度和投资范围;并进一步放宽跨国公司境外放款资格条件和规模。

字串5

    在放宽资本流出的同时,外汇局还将严格外汇资金流入管理。包括加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的动态监管和事后核查;完善个人外汇结汇、外币现钞管理,加强对个人外汇收支的真实性监管;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审核与流入、结汇管理;维持从紧的外债管理政策,继续调减金融机构短债指标,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方式,改进贸易信贷管理等。

字串9

    此外,外汇局还将加强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,加大跨境资金流动的外汇检查力度,组织开展贸易、外债、贸易信贷以及银行外汇业务等专项检查。

字串1

    报告表示,2008年导致国际收支顺差的长期性和结构性因素将会发生积极变化。虽然我国国际收支仍将保持大额顺差,但格局调整过程已经开始并将继续下去。与此同时,国内外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,增加了国际收支形势的复杂性,对此,须高度重视风险防范。 字串9


看完这篇新闻有何感觉

文章评论

共有 0位影响力社区爱好者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